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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年8月31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教育部部长 陈宝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总 体 情 况
 
  办好高等教育,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李克强总理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特别是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高度重视。去年12月,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专门听取《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中期总结评估情况汇报,谋划今后五年教育改革发展。今年4月,李克强总理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考察,召开了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座谈会,强调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抉择,明确要求高等教育要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支撑,提出要努力为高校改革发展营造必要的条件和良好的环境。刘延东副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并作出相关部署。近年来,各部门、各地区、各高校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高等教育法》,大力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坚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为时代主线,不断深化改革,着力优化结构布局,着力加强质量保障,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提升开放水平,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持续提升。2015年,全国共有高等学校2852所,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3647万人、比2010年增长17.5%;毛入学率达到40%,比2010年增长13.5个百分点,超过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高等教育体系进一步健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快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占招生总数的45.8%;高等职业教育大力发展,高职院校数量占全国高校“半壁江山”;高等继续教育深入发展,建立了国家、地方两级开放大学;高等民办教育积极发展,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占全国在校生数的23.3%。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高。“十二五”期间,我国普通高校累计输送3550万专门人才,新成长劳动力中接受过高等教育的超过45%,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养了大批生力军;高校牵头承担80%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一大批“973”、“863”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产出了一大批标志性成果,获国家科技三大奖数占获奖总数的70%左右,高校专利申请数年均增长20%左右,115家国家大学科技园在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高校累计提交各类咨询报告4万多篇,产出的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成果占全国总数的80%以上,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方面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大幅提升,农村户籍大学生招生占比超过60%,千万家庭有了第一代大学生。研究生教育实现56个民族全覆盖。30个省(区、市)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健全了从本专科到研究生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得到更好保障。
 
  --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机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科教结合、产学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取得新进展。《高等教育法》修订实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迈出新步伐,本科高校基本完成大学章程制定,现代大学制度框架基本形成。上海市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各省(区、市)、各高校新一轮综合改革全面展开。
 
  --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我国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在主要国际排名中的位次整体前移、明显提升。2016年正式加入工程教育国际互认的《华盛顿协议》,工程教育质量得到国际社会认可。高校在中俄、中美等6个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中发挥重要作用。2015年共有来自202个国家和地区的近40万人来华留学,较2010年增加50%。
 
  总体看,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我国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体系,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高等教育质量明显提高,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加强党对高等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启动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所属6个二级学科建设。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制定思政课建设标准,着力办好高校思政课。加快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出版,累计发行近2亿册,基本覆盖哲学社会科学主要学科专业领域。建设了一批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推出了一大批优秀成果。
 
  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出台专门意见和工作方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方位贯穿、深层次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学生志愿服务制度化,出台《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有机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
 
  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健全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首次对全国所有公办普通高校的党委书记和校长进行了集中轮训。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战斗堡垒作用。深入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处了一批高校招生、科研、基建等领域案件,着力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更加坚强有力。
 
  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滚动调查显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持续向好,广大学生衷心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认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实现中国梦的信心不断增强。
 
  (二)主动适应社会需求,优化高等教育结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优质多样高等教育的需求,着力破解我国高等教育结构性矛盾和同质化现象,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推动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优化高校区域布局和办学能力结构。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五年来中央财政投入100亿,支持中西部23个省(区、市)的100所高校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中央财政投入56亿,在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的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重点支持建设1所高校;组织东部100所高校团队式对口支援西部75所高校。院校设置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十二五”期间在中西部新设64所本科高校,占总数的60%。
 
  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全面修订实施学科专业目录,建立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增设艺术学学科门类,增设网络空间安全等22个亟需学科,增设工程博士、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及2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增设物联网、大数据、轨道交通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亟需专业,以及外语非通用语种、儿科等549个紧缺专业点,对一批传统学科专业进行了改造升级;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职业岗位群或技术领域的对接更加紧密。完善学科专业预测预警机制,推动高校停办了一批就业率较低、办学质量差的专业。
 
  优化人才培养层次类型结构。本科教育在培养适量基础型、学术型人才的同时,着力培养多规格、多样化的应用型人才,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把办学思路转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应用型技术型人才上。目前已有200多所地方高校开展转型发展试点,部分高校取得显著成效。研究生教育坚持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发展,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目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达40个、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领域。高等职业教育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建设200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加大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
 
  持续推进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建设。深入实施“985工程”、“211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特色重点学科”等重点建设项目,一批高校和学科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显著提高,产生了一大批重大原创性创新成果,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加快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对下一步重点建设工作作出战略部署。
 
  促进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深入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研究制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相关配套细则。“十二五”以来批准5所民办高校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推动民办高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取得新进展。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根本标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高教学水平,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完善人才培养标准体系。制定修订本科、研究生、高职人才培养质量国家标准或基本要求。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合作制定相关领域专业人才培养评价标准。引导高校依据“国标”、“行标”,结合实际,修订学校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促进人才培养规格多样化。
 
  推进重大教学改革试点。国家层面组织开展多层次、多类型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包括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试点学院综合改革试点、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高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等,形成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和经验成果,带动了人才培养质量整体提升。
 
  创新协同育人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紧密联系,构建高校与实务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推动社会优质资源向育人资源转化。中央和国家26个部门联合实施系列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强新闻传播、法学、医学、农林、工程、教师等教育领域协同育人,覆盖千余所高校,惠及140余万学生;教育系统联合中科院、工程院实施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覆盖350所高校、120多家科研院所,每年惠及近17万学生。推动200多所高校与阿里巴巴、腾讯、英特尔等千余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出台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高校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教学内容、方法和管理改革,鼓励教师运用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更新教学内容,广泛开展启发式教学,改革考试方式、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实施弹性学制,鼓励创新创业。依托国家大学科技园等打造了一批众创空间,支持830余所高校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举办了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吸引近2000所高校、百万学生参与。
 
  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成近4000门国家精品开放课程、中国大学公开课,学习人数超过9100万人次;“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等优质慕课登陆国际知名平台。自主建设的爱课程网、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网等成为具有影响力的课程平台。一批高校探索在线学习、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初步建立学分认定和转换等教学管理制度。
 
  (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科技创新和咨政服务水平。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学科、科技综合优势,推动高校全面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组织和支持高校积极参与国家科技计划,承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大力推动协同创新,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创新绩效持续提升,基础研究主体地位更加凸显。“十二五”期间,建设了38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构建起跨学科、跨单位、跨业界、跨国界的协同创新体系。依托高校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占全国总数近50%。高校在高性能计算机、载人航天、量子通讯、高铁等重大工程技术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暗物质、干细胞、量子隐形传态、半浮栅晶体管、超级计算机等研究领域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聚焦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关心的突出问题,着力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提供高质量咨政服务。实施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创办《高校智库专刊》和“中国大学智库论坛”,设立首批42个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6家高校智库入选首批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高校提交的高质量政策咨询报告在国家规划等重大问题上,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按照“四有”好老师要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着力强化师德建设、加强国情教育、提升教学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广大教师多形式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坚定理想信念。开展全国优秀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大力学习宣传李保国等优秀教师代表先进事迹。颁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明确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和师德禁行行为“红线”。
 
  加强教师培训。建设国家、高校两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新入职教师开展岗前特别是系统教学培训,对在岗教师开展教学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实施青年骨干教师专题培训等,“十二五”期间国家组织培训高校干部教师18万余人次、在线培训40万余人次。
 
  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积极支持高校吸引培养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优先支持海外引进人才,鼓励高层次人才向西部和东北地区流动。推动高校积极参与实施“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高校引进“千人计划”专家占全国总数的65%、入选“万人计划”的专家占全国总数的62%。
 
  (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发展动力活力。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改革红利不断释放,发展动力和活力不断增强。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着力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破除“一考定终身”,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推动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制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促进高校招生公平公正,持续采取多项举措,提高中西部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由2010年的15个百分点降至2015年的5个百分点;2012年起陆续实施国家、地方、高校三个专项计划,有效畅通了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渠道,提高了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大幅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全国性加分项目减少一半,地方性加分项目从95项减少到35项;完善和规范了自主招生,使定位更加准确、过程更加严格规范。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的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170余万名,占高职招生计划数的50%。2014年上海、浙江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有力推动了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增加了高中学生对学习科目的选择性,切实加强了高中学生社会实践。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修正案,出台《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实施纲要》,依法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加大向高校放权力度,落实和扩大高校在研究生院设置、二级学科设置、科研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权利。加大向地方放权力度,将专科院校设置权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将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审批权下放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坚持“放管服”同步,确保下放的权力接得住、用得好。强化高校信息公开,要求高校公开干部任用、招生录取、财务管理等重要信息,让高校办学在阳光下运行。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高校领导体制,落实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党委领导核心地位,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完善高校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协调运行机制。加强大学章程建设,经过近三年努力,全国普通本科高校章程制定核准工作基本完成;推动高校全面开展校内规章制度废改立,形成以章程为统领的制度体系。出台《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加强高校学术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中的作用。健全高校民主监督机制,全国高校教代会建制率达100%。出台《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推动高校建立理事会制度,完善社会参与学校治理平台,促进高校办学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加快教育标准建设,通过标准规范和引领办学行为。
 
  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健全高校办学质量自我评价制度,推动高校增强质量保障主体意识,形成自我诊断自我完善工作机制。经过近三年努力,初步建立起高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2015年全国超过98%的公办本科院校编制发布了本科教学质量自评报告,超过99%的高职院校编制公布了质量年度报告。实行政府分类监管,对200多所高校按照不同标准实施分类评估;对2296个学位授权点进行专项评估,撤销50个、限期整改95个学位授权点;对511所高校执行《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情况进行调研评价,形成专项报告;对500多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进行质量评估,88个不达标项目退出办学。推进社会评估,委托行业部门、社会组织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和专业认证,重点在工程、医学等领域探索与国际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建立第三方评估、发布高等教育质量报告制度,2015年向社会发布《中国高等教育质量报告》、《国家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七)深化开放合作,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立足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统筹用好国内国际两种资源,着力构建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大格局,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合作水平和吸引力、影响力大幅提升。
 
  加强留学工作。制定实施《2015-2017年留学工作行动计划》,聚焦国家战略,突出国家亟需的拔尖创新人才、国际组织人才、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培养,加大国家公派留学力度,2015年选派近2.6万人赴国外学习深造。积极推进来华留学教育,实施《留学中国》计划,完善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体系,增加中国政府奖学金名额,来华留学总体规模持续扩大,学历层次结构不断优化。
 
  深入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引进来”与“走出去”同步提高,“十二五”期间批准或筹备设立了5所中外合作大学(包括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增设600多个本科及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推动海外办学,4个机构、98个项目在14个国家和地区落地,在132个国家设立近500所孔子学院和近900个孔子课堂。目前我国与43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学历学位互认协议。支持国内外高校深度合作,在联合培养、教师交流、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取得新进展。首次应邀用中国标准、中国专家对俄罗斯4所重点大学进行了评估认证。成功举办一批重要国际会议。
 
  推动中外人文交流。建立和深化中俄、中美、中英、中欧、中法和中印尼6个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人文交流成为与政治互信、经贸合作并列的我国外交三大支柱之一,高等教育在其中发挥了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
 
  (八)持续增加投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一手抓投入、一手抓管理”,不断提高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水平和使用效益。
 
  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高校生均拨款制度,实施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改革,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生均拨款标准分别达到1.56万、2.2万、2.8万元,比2010年翻了一番;推动各地逐步提高高校生均拨款水平,31个省(区、市)普通本科高校年生均拨款都达到1.2万元。实施一系列重大项目和多个专项,增加教育投入,高等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2015年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总投入达到9518亿元,比2010年增加3889亿元、增长69%,其中国家财政性高等教育经费达5930亿元,比2010年增加2965亿元、增长100%。加大对特殊群体扶持力度,本专科教育形成了奖、贷、助、补、减和勤工俭学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并专门为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提供交通费和短期生活费;研究生教育形成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和兼任“助教、助研、助管”为主体的资助体系。2015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经费近848亿元,较2010年翻一番,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
 
  加强高校财务管理。出台《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务信息公开等制度,开展大规模财务人员业务培训,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化水平和经费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我国高等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大而不强、活力不够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与国家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一是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还不紧密,主动适应不够,服务支撑能力不强。高校区域布局结构、学科专业结构、层次类型结构等不尽合理。高校面向社会办学的内生动力不足,社会参与办学、支持高校发展的体制机制不健全。二是人才培养质量还不够高。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不够牢固,高校重科研轻教学的问题比较突出,领导精力投入不足,政策引导和资源配置向教学聚焦不够,教学理念、内容、方法改革力度不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有待深化,学生校外实习实践难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任务依然艰巨。三是高校科研创新能力还不够强。科研评价激励机制不健全,唯论文、唯头衔、唯项目,重数量轻质量、急功近利的倾向比较突出。基础研究和前沿重大研究能力不足,重大原始创新突破较少,服务行业产业技术创新的作用发挥不够,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总体水平不高。四是高校办学特色还不够鲜明。对高校分类管理、精准施策不够,部分高校办学盲目求大求全攀高、定位不准、缺乏特色,办学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五是高等教育保障力度还不够。经费投入机制不健全,来源渠道比较单一,部分地方高校办学条件较差。教师队伍能力素质不够高,结构不尽合理。高校依法自主办学的制度保障不健全,特别是地方高校办学自主权仍需进一步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国家、坚持改革创新,遵循教育规律,大力调整高等教育结构,着力提升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切实加强高等教育条件保障,发展更高质量高等教育,加快建设高等教育强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制订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建设的专门文件,全面加强党对高等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系统推进课程和教材改革,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健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长效机制,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进”;强化政策引导、改革评价制度,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大力提高教学水平;加强体育美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努力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大力推进高等教育结构调整。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需求为导向,着力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结构,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继续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加大投入,提升中西部高校办学基础能力和综合实力;着力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主动服务战略新兴产业、重大民生亟需;着力调整人才培养层次类型结构,进一步提高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和复合型人才培养比重,满足社会多样化人才需要。紧密配合国家对外开放战略,优化高校国际合作交流布局,提升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三)切实加强高校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着力构建以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加快科技创新,大力提高高校基础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在科技强国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实施以育人育才为中心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整体发展战略,构筑学生、学术、学科一体的综合发展体系,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支持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快研究出台“双一流”建设实施办法,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核心,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加快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加大经费和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建成一批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地方高校。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成一批高水平高职院校。建立健全高校分类指导、分类拨款、分类评估制度,推动高校合理定位、特色发展、争创一流。
 
  (五)依法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贯彻新修订的《高等教育法》,全面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制定实施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专门文件,加大省级政府对高等教育统筹力度,落实和扩大高校在编制及岗位管理、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健全高等教育办学标准、评估督导等质量监管体系;加强政府指导协调,提高服务水平。推动高校建立健全大学章程配套制度及落实机制,建立符合高校特点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控制度体系,提升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六)提升高等教育保障水平。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多种形式加大对地方高校投入,切实改善地方高校特别是新建高校办学条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高等教育。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高校教师队伍,大力培养引进学科领军人才、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建立健全高校教师培训和到社会挂职、锻炼制度;改进评聘评价导向,引导和激励教师潜心育人;努力帮助青年教师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强化高校学生实习保障,加强实习实训实践基地建设,完善和落实税收优惠办法,健全实习保险制度,提高相关单位接收大学生实习积极性。
 
  长期以来,全国人大对高等教育事业给予了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恳请全国人大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特别提请尽快启动大学生实习有关法律法规的研制,从国家立法层面破解大学生实习实训难等突出问题。
 
  我们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加快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努力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创造高等教育事业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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