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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责令宝安区西乡人民医院限期整改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责令宝安区西乡人民医院限期整改的通知
 
(深卫人医政〔2013〕27号)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人民医院:
 
  经查,你院存在以下问题:
 
  一、综合住院楼和妇产科大楼未取得《消防安全检查验收意见书》。
 
  二、综合住院楼和妇产科大楼未取得《深圳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责令你院针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三个月。在2013年4月22日前将整改情况和消防部门出具的医疗机构用房《消防安全检查验收意见书》、环保部门出具的《深圳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等材料报我委医政处。
 
  请宝安区卫生局具体督办。
 
  特此通知。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201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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