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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等关于商请组织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函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工商总局办公厅、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商请组织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函
(工信厅联原函〔2016〕764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近年来,有关部门和地方联合查处了一批稀土违法违规案件,震慑了不法分子,促进了市场秩序好转。但受利益里使,非法开采、无计划生产、买卖非法稀土产品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一些地方还比较严重,致使稀土产品市场价格持续低迷,出口“量增价跌”,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为进一步规范稀土市场秩序,打击稀土非法开采、生产、交易行为,经商稀有金属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决定在前期整顿工作基础上,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在全国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请你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相关部门,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见附件)开展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及有关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工商总局办公厅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稀土违法违规行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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