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公民申请个人集会游行示威如何处置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公民申请个人集会游行示威如何处置的批复 (公复字[2007]7号) 天津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公民申请个人集会游行示威如何处置的请示》(津公治[2007]6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的集会游行示威,是指公民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公民申请个人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依法不予受理。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